Family Law离婚财产分配
在加拿大同居关系(Common-law)越发流行,虽然本地的加拿大人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,但是大部分移民的华人仍然有着中国式的婚姻情节和婚房情节.也有不少人认为同居只是比结婚少了一张纸而已,事实真的如此吗?
1.同居关系是什么?
同居在加拿大的不同省份都有着不同的定义。在安省,双方需以夫妻模式同居3年,或双方是在一段定性为永久关系的情况下并育有孩子,才可称之为同居关系。
2.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享受同样的权利吗?
在安大略省,如果婚姻破裂,财产分割是复杂的。但基本原则是夫妻双方平分自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积累的财产。其中比较特殊的是家庭住宅的分配原则:无论是谁支付家庭费用,或者为家庭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,夫妻之间总是平分家庭住宅。但是在同居关系中,没有任何东西是自动分享的,拥有资产的人还是双方个人的,包括家庭住所。
情景1:A和B是同居关系,房子所有权是A的名字,A不需要分割房产给B,但有可能B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产有贡献,则法官有可能认为B从房产中受益才是公平的。
情景2:A和B是婚姻关系,房子所有权是A的名字,当离婚的时候A需要将房产平分给B
因为法律对家庭主住屋有特殊的规定,但是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,比如,情景1如果B在房产上曾贡献过自己的力量比如维护房子,或是交纳过管理费或地税等则B可以合理的申请分割房产的一部分。建议寻找熟悉家庭法的律师进行案例研究咨询,因为一个小细节可能都会改变财产分配结果。
3.婚前购置的房产怎样分配?
如果婚前购置的房产在婚后被用作婚姻住所(matrimonial home),而双方又没有签署婚前协议来规定离婚后如何分配,则夫妻双方还是要平分他们的婚姻住所。如果是投资房,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分割房产在婚姻期间升值的一半。举例说明:A在婚前有两套房子,B没有房子,婚后A拿出一套作为两人的婚房,离婚时B可以分走这套婚房价值的一半,而第二套房子我们假定购入价50万,目前市值110万,则B可以分走增值的60万的一半30万。
4.婚前协议的重要吗?
华人父母很多自己省吃俭用,拼尽全力在经济上扶持子女,给子女支付买房首付款甚至全款的比比皆是,子女最好签署婚前协议或同居协议。许多人结婚时意识不到这方面的问题,想象不到离婚时的凄惨景象,也导致了自己父母的馈赠有所损失。如果没有婚前协议且不能和平分手,往往需要打官司解决,耗时耗力,而且打官司的费用比较昂贵。相对于离婚后打官司,婚前协议的费用是九牛一毛,通常婚前协议和同居协议的费用根据复杂性会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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